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特色精细务实管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坚持“两个统一”,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代表履职效能;坚持依法科学规范从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月23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听取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21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职责,务实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主线,紧贴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紧跟全国人大立法进程,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既制定“大块头”,也出台“小快灵”,努力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年来,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15件,审查批准各市州、自治县法规条例19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4件。
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同时,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特色精细立法的青海实践。对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实行“三审制”,充分彰显了条例的青海特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进立法评估工作,制定出台立法评估工作规范,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表决前评估。立足发展立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开展深度立法协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依法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
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主题,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首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财经监督的意见,严肃财经纪律;结合审议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首次对专题询问进行网络直播;连续三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报告,推进法治青海建设。
2021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监督方式上,通过探索创新,推动监督工作在点上深化、面上拓展。
在精准选题上,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关于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情况的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等执法检查,召开推动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依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审议全省职业教育发展、农村牧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开展消防法、慈善法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全民健身、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情况,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代表履职效能。为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深化“三联系”制度,充实代表专业小组,拓展联系范围,进一步健全专工委联系代表机制,邀请近千人次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广泛开展“五级代表进两室”活动,充分运用代表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丰富代表接待选民、联系群众的形式和内容,代表、委员报告履职情况实现全覆盖。
在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上,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努力提升代表培训质效。举办省人大代表培训班,强化对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交流引导和服务保障。深化“大督办”机制,推进党政领导督办领办代表建议工作,建立常委会领导专题视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有力度、更富实效。
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265件建议、确定的18件重点督办建议全部办结,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关切、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