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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杨飞等34名同志记三等功和嘉奖、奖励的决定

两镇人民政府,行委各部门,行属各事业单位:

  为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15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局〔2024〕10号)《关于给予刘默等8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的通知》(西人社局〔2024〕190号)要求,决定给予大柴旦地区2021-2023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杨飞、马卫民、樊洁3名同志记三等功,给予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的杨晓凤等34名同志嘉奖奖励。

附件:1.2021-2023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名单

2.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嘉奖人员名单



                                              大柴旦行政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