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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介绍我省立法工作经验张光荣马伟参加全国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



  12月2日,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以视频形式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伟在青海分会场参加会议。
  栗战书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引领地方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会后,张光荣就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他指出,本次会议全面系统、富有创新,会议精神十分重要。要尽快形成会议精神传达材料,在人大常委会党组传达学习的基础上报省委。要认真把握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栗战书委员长贯彻要求,持续深入抓好传达学习和贯彻实践,注重借鉴外地好经验好做法,取长补短、创新完善,深入推动我省立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本次大会交流发言,是近四年来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在全国人大主办的有关立法工作的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和交流发言。会上,马伟以“精准聚焦精细立法,助推‘一优两高’战略行稳致远”为题介绍了我省立法工作经验。他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立项、急用先立,健全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制,突出生态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注重特色精细,为推进“一优两高”战略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负责人及常委会法工委全体干部和有关专工委立法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据悉,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原为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开始于1991年,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自发组织的立法工作研讨会,目的是交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探讨立法理论与实践问题。从2002年开始,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改为每年举办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办、省级地方人大常委会轮流承办,后逐步固定下来。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是人大系统的全国性立法工作会议,是全国人大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指导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平台和举措。为更好发挥这个重要平台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作用,从2017年开始,“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更名为“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同时延续之前的会议次数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