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玛多县、玉树市、治多县、曲麻莱县、格尔木市等地,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查阅台账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地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实地察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退牧还草、湿地保护、黑土滩治理、生态移民等生态修复措施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体制、规划建设、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社会参与等法规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
刘同德强调,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职责,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加快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持续实施“中华水塔”保护行动,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努力在打造国家公园示范省新高地上有担当、作贡献。